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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佳節將屆,請恪遵及宣導「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

主旨:端午佳節將屆,請恪遵及宣導「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辦理。
二、 端午節將屆,因節慶期間易生致贈禮物或飲宴應酬等情事,請同仁如遇有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饋贈財物或邀宴應酬時,除係屬本規範第4點及第7點但書例外情形外,應予拒絕,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
三、 請同仁如遇有請託關說事件時,亦請依本規範第11點規定,落實辦理登錄程序,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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