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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本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 等學校(非智能障礙類)報名資料書面審查作業,敬請各校 協助遴派鑑定評估人員支援是項工作

一、依據臺中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
辦理。
二、臺中市立啟明學校承辦本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
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安置工作,為辦理身心障礙學
生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作業(非智能障礙類),共需鑑定評估
人員30名,進行學生報名資料初審工作,為使是項工作順
利進。
三、本次初審作業訂於115年3月25日(星期三)及115年3月26日
(星期四)舉行,地點於「臺中市立啟明學校多功能會議室
(惜福樓2樓)」(臺中市后里區三豐路三段936號),上午場
次報到時間為上午8時20分至8時30分,下午場次報到時間
為下午1時20分至1時30分
四.參與此工作之教師,給予公假,課務自理,不支差旅費。
五欲報名之教師,請於3/2前洽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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