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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四點、第十點,並自114年7月21日生效,請參閱。
轉知有關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四點、第十點,並自114年7月21日生效,請參閱。
1140722-臺中市政府函.pdf
1140721-行政院函.pdf
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四點、第十點.pdf
修正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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