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公告】114學年度防災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事宜

一、 依據臺中市防災教育輔導團作業要點辦理。
二、 本案相關事項如下:
(一) 報名方式:請備妥表件,註明「114學年度防災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以郵寄方式或逕送本局學生事務室彙辦(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二) 繳交表件:
1、 報名表1份。
2、 服務學校校長同意書1份。
3、 2吋半身正面相片1張黏貼於遴選報名表。
(三) 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25日(星期五)止。
(四) 遴選與公告:114年7月29日(星期四)進行書面審查作業,具特殊條件者優先錄取;錄取名單公布於本局全球資訊網(www.tc.edu.tw)。
三、 檢附「臺中市114學年度防災教育輔導團輔導員甄選簡章」、續任輔導員報名表、新進輔導員報名表各1份。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