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4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第3次招考)錄取名單暨續辦第4次招考、調用教師缺續辦第3次招考。
臺中市立啟聰學校 公告
主 旨:公告本校114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第3次招考)錄取名單暨續辦第4次招考、調用教師缺續辦第3次招考。
依 據:114年7月10日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結果。
公告事項:
一、本校114學年代理教師甄選第3次招考錄取名單如下:
身心障礙類中等教育階段:
正取:
國中部預估缺:A303廖○榆
國中部預估缺:A305羅○雯
高中部實缺(巡迴輔導):A302蔡○靜
高中部育嬰留職停薪缺:A301黃○筠
國中部育嬰留職停薪缺:A306陳○如
備取:
A304遲○希(高中部實缺(巡迴輔導)、國中部預估缺)
身心障礙類國小教育階段:
正取:
國小部實缺:D301陳林○貞
國小部實缺:D302陳○菖
國小部實缺:D304陳○婕
身心障礙類幼兒教育階段:
正取:
幼兒部預估缺(巡迴輔導):E302廖○甯
幼兒部預估缺:E301張○楹
二、上開正取人員,請於114年7月11日(星期五)中午11時前將「同意應聘聲明書」擲(親送)交本校人事室或電子掃描檔郵寄至本室Email(pemisthdf@gmail.com),逾期未同意應聘、報到,或同意應聘後未能報到應聘者,均視同自願放棄,取消錄取資格,由本校依序通知備取人員遞補;如現為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報到時須附具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
三、正取人員請於114年8月1日前攜帶公務員履歷表、學經歷證件、離職證明書、合格教師證、郵局存摺影本、體檢證明(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合格體檢表,含胸部X光檢查,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精神病、法定傳染病、開放性肺結核者,均取消錄取資格)等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
四、續辦第4次招考缺額
中等教育階段不分科:高中部實缺(資訊專長)1名、
國小教育階段不分科:實缺1名
五、中等教育階段不分科:調用教師缺第2次招考無人報名續辦第3次招考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