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4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第2次招考)錄取名單暨續辦第3次招考
一、本校114學年代理教師甄選第2次招考錄取名單如下:
身心障礙類中等教育階段:
正取:國中部預估缺:A201袁○蕾
高中部實缺(會計專長):C201廖○涵
二、上開正取人員,請於114年7月4日(星期五)中午11時前將「同意應聘聲明書」擲(親送)交本校人事室或電子掃描檔郵寄至本室Email(pemisthdf@gmail.com),逾期未同意應聘、報到,或同意應聘後未能報到應聘者,均視同自願放棄,取消錄取資格,由本校依序通知備取人員遞補;如現為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報到時須附具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
三、正取人員請於114年8月1日前攜帶公務員履歷表、學經歷證件、離職證明書、合格教師證、郵局存摺影本、體檢證明(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合格體檢表,含胸部X光檢查,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精神病、法定傳染病、開放性肺結核者,均取消錄取資格)等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
四、續辦第3次招考缺額
中等教育階段不分科: 高中部實缺(巡迴輔導)1名、高中部育嬰留職停薪缺1名、
國中部預估缺2名、國中部育嬰留職停薪缺1名、
高中部實缺(資訊專長)1名
國小教育階段不分科:實缺4名
幼兒教育階段不分科:實缺2名
身心障礙類中等教育階段:
正取:國中部預估缺:A201袁○蕾
高中部實缺(會計專長):C201廖○涵
二、上開正取人員,請於114年7月4日(星期五)中午11時前將「同意應聘聲明書」擲(親送)交本校人事室或電子掃描檔郵寄至本室Email(pemisthdf@gmail.com),逾期未同意應聘、報到,或同意應聘後未能報到應聘者,均視同自願放棄,取消錄取資格,由本校依序通知備取人員遞補;如現為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報到時須附具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
三、正取人員請於114年8月1日前攜帶公務員履歷表、學經歷證件、離職證明書、合格教師證、郵局存摺影本、體檢證明(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合格體檢表,含胸部X光檢查,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精神病、法定傳染病、開放性肺結核者,均取消錄取資格)等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
四、續辦第3次招考缺額
中等教育階段不分科: 高中部實缺(巡迴輔導)1名、高中部育嬰留職停薪缺1名、
國中部預估缺2名、國中部育嬰留職停薪缺1名、
高中部實缺(資訊專長)1名
國小教育階段不分科:實缺4名
幼兒教育階段不分科:實缺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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