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訂定「身心障礙者職場合理調整行政指導」,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4年4月16日府授勞福字第1140096955號函辦理。
二、旨揭行政指導自本(114)年7月1日生效,下載連結如下: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xM9sLQSSZyaVHHsQWftM9Wbx5-FbK2N0?usp=sharing。
三、檢附臺中市政府來函及勞動部來函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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