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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2無法自行上下學申請相關事項說明

114-2無法自行上下學申請表件如下檔

本次申請對象為114-1未通過有疑慮或未提出申請的個案,需繳交資料如下:
1.無法自行上下學申請表-電子檔及紙本(欲申請學生,每人一份)
2.無法自行上下學身心障礙學生未搭乘交通車原因一覽表-電子檔(每班一份,僅需填寫申請學生之狀況)

本次申請可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如:第1學期IEP交通訓練成果、符合「經評估無法自行上下學」構成要件之資料),請於115年4月8日(星期三)前將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送至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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