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生活狀況風險觀察指標」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9月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5803968號函辦理。
二、 旨揭風險觀察指標係為協助教育人員對學生生活狀況風險進行簡易觀察,及早覺察疑似藥物濫用高風險學生,並積極施予輔導介入關懷,維護學生身心健康,落實強化學校覺察及通報責任機制。
三、 請各校妥善運用旨揭指標作為特定人員參考,並應依相關規定妥適保管個人資料及注意學生隱私;如對學生是否有疑似藥物濫用之疑慮,請依教育部訂定之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 旨揭風險觀察指標係為協助教育人員對學生生活狀況風險進行簡易觀察,及早覺察疑似藥物濫用高風險學生,並積極施予輔導介入關懷,維護學生身心健康,落實強化學校覺察及通報責任機制。
三、 請各校妥善運用旨揭指標作為特定人員參考,並應依相關規定妥適保管個人資料及注意學生隱私;如對學生是否有疑似藥物濫用之疑慮,請依教育部訂定之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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