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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函以,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採計曾任2所以上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私立幼兒園專任教師年資 相關疑義,請參閱。

本校教師如有旨揭情形,請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送 人事室辦理;得於該函文下達後3個月內申請改敘,並溯自 115年6月30日生效;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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