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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知~教師教責險相關資訊,予同仁參考

緣起~

學校有「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校責險)、「教師因公涉訟輔助辦法」來緩解教師的部分職業風險。然而,「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障的對象是學校,教師僅是附帶的被保障,教師在教學上非故意疏失造成的賠償、精神賠償、誹謗行為、或違反智慧財產權法等訴訟理賠,「校責險」是無法理賠的。因此,面對此教師教學上可能之風險管理,教師工會為會員附加「教師教責險」,共同分擔會員的職業風險...

校內同仁組成有不同的身分別,附件將所知訊息全部放上網頁,同仁可依職務不同向楊組長和吳老師請益或了解。
身份為教師/代課老師/職員----楊組長,分機5106
身份為助理老師/其他成員----吳老師,請於下班後私訊。
感謝楊組長與吳老師的協助和資訊提供~

https://www.taotc.org.tw/%E6%9C%83%E5%93%A1%E6%AC%8A%E7%9B%8A/%E6%95%99%E8%B2%AC%E9%9A%AA%E5%B0%88%E5%8D%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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